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琼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湖南金拓天油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人:周海云、马红艳)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其中债权本金人民币16532200.00元,截2024年1月11日的利息人民币21365100.00元)依法转让至许琼。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许琼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许琼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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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许琼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白沙世纪佳园西区1栋302房
联系人:许琼 联系电话:18807315335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