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1月28日讯 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9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修订草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了审议意见的报告。
据此,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鼓励建立健全禁毒协会,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等方式参与禁毒工作。各级政府要公布举报毒品的奖励标准;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重处罚。筑牢基层防线,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居)民的禁毒宣传教育,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应当包含禁毒内容。旅店、歌舞厅等重点场所应当设置禁毒警示标牌,列明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监司委建议对法律责任进行深入研究论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合理设定罚款幅度。由于本办法中的法律责任规定属增设,法工委和省公安厅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进行了论证,并作了相应修改。
■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