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厂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查处
近日,株洲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海天阳有限公司厂房实施临时查封,并确立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前期,消防监督员在对海天阳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厂房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电器线路未按要求进行敷设、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未按要求设置疏散照明等隐患。
经综合判定,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监督员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请区人民政府对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针对该单位厂房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行为,消防监督员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要求单位负责人尽快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意识。
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力争早日消除火灾隐患。
■通讯员 周舟
郴州临武:一台球俱乐部消防产品不合格被罚
近日,临武县一台球俱乐部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被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临武县曼巴台球俱乐部营业区域内使用的2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喷射软管长度小于400mm,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整改隐患。随后复查时发现,该台球俱乐部逾期仍未进行整改。针对此违法行为,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该俱乐部罚款人民币5000元、俱乐部负责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负责人表接受处罚,并整改安全隐患。下一步大队将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郴州临武:一商贸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处罚
近日,临武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时,发现临武县恒裕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立案处罚。
大队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内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照明、一楼营业大厅东侧安全出口疏散门为卷帘门,未采用平开门、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标准(未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等问题,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大队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依法对临武县恒裕商贸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5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力争早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