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
医院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被罚
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县消防救援大队予以立案查处。
大队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住院部一楼室内消火栓无水、水泵房湿式报警阀无法联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事实,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经过调查取证,单位负责人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保靖县人民医院处罚款人民币55000元的行政处罚。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落实处罚决定,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细落实。
■通讯员 黄清华
株洲:
超市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被罚
近日,株洲渌口区喜吖吖生活超市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被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处罚。
渌口区喜吖吖生活超市共两层,使用面积600平方米。此前,大队消防监督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超市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12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在大队消防监督员的指导下,超市正在积极整改中。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通讯员 周舟
郴州嘉禾:
一高层酒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
近日,郴州嘉禾县一家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酒店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嘉禾昕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场所所在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时,发现该酒店二楼部分防火门损坏、酒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大队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经集体研究后,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程序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目前,大队已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督促指导单位积极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张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