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凤凰县机港酒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大队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处叁万贰仟元整的处罚。
针对检查情况,大队消防监督员进行了拍照取证,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要求酒店经营者立即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大队通过调查,证实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经受案登记、询问笔录、集体讨论、告知笔录等法律程序,拟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凤凰县机港酒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的处罚。
目前,酒店已按要求进行消防整改,暂停营业。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查各类消防违法行为。■通讯员 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