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茶陵:厂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临时查封
近日,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茶陵县匠心石材加工厂办公用房存在采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等火灾隐患,大队监督员依法对其办公用房进行临时查封。
消防监督员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采用聚乙烯泡沫彩钢板搭建违章建筑做办公用房使用,其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鉴于该单位积极主动整改,依法对办公用房进行临时查封。
同时,监督人员向单位负责人讲解火灾隐患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单位负责人也表示将全力配合大队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力争早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跟踪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加大同类场所排查力度,全面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通讯员 曾斌
郴州宜章:清吧未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被挂牌督办
近日,宜章县卡曼清吧因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构成重大火灾隐患,被宜章县人民政府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此前,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时,发现宜章县卡曼清吧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和6.6条,经大队集体议案研究,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县应急管理局报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同时对宜章县卡曼清吧处罚款人民币5500元。
下一步,大队将依法履行督办职责,上门指导整改工作,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进展,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
■通讯员 肖日新
郴州宜章:图书馆存重大火患被责令整改
近日,郴州宜章县消防救援大队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发现郴州市爱读旺旺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大队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一楼、二楼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二楼排烟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自然排烟窗面积不足),一楼右侧墙面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穿管),采用易燃性材料装饰等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相关规定,经大队集体议案,综合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应急管理局报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同时对郴州市爱读旺旺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500元。
目前,该图书馆已启动消防安全整改。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切实提升社会单位防范化解自身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
■通讯员 肖日新
郴州桂阳:一超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被罚
近日,郴州桂阳县一家超市因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予以行政处罚。
前期,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桂阳县舂陵江镇粤客隆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楼、二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大队对该单位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给予该单位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