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18日讯 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7个试点省份之一,湖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6月18日,记者获悉,自2016年湖南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全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500余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
2022年4月28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在“利剑”行动中利用无人机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时,发现位于该县某公司废弃厂房内有人正在从事非法冶炼。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外排废水中,砷、总镉和总铬分别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97倍、26.5倍和6.67倍。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3名犯罪嫌疑人已支付涉案危险废物和污染废水安全处置、污染土壤修复、环境监测等修复费用共计58.4805万元。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启动省生态环保督察,全面排查环境风险,加强调度、督办提醒、督导帮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小的拖大,大的拖炸”,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全媒体记者 王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