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意见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整体发展、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保障群体公平发展、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服务、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等11条举措。
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流动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各地区在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的同时,可为非寄宿制学校提供学生就餐和午休条件。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以县为单位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推动城乡整体发展。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规定,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切实解决人口集中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需矛盾。
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以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为重点,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将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群体公平发展。以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加大“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学校帮扶任教。
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依据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通过减免保教费等方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和异地申请的便利性,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到应助尽助。
博物馆美术馆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
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服务。定期为学校食堂和供餐、校园周边餐饮场所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跟踪评价等服务。
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政策,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创新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和就业帮扶等服务,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和因私出国(境)人员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