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汝城: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一饭店被罚款1万元
近日,汝城县一饭店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时,发现汝城县小板凳餐饮有限公司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制、机械排烟系统故障等隐患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此,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的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查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欧小清
郴州永兴:
一装饰公司被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近日,郴州市永兴县政府下发通知,同意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湖南富利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进行挂牌督办。
该家居店位于永兴县便江街道西水路汇华世纪新城1栋,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系统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等。前期,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营业区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火灾隐患。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大队综合判定,该单位上述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并立即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场所于9月5日完成整改销案。
同时,大队将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呈请永兴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将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事项列为县政府挂牌督办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通讯员 张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