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桂阳县一家医院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前期,大队在对该医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疏散楼梯为敞开楼梯,未设封闭楼梯间;二至四层安全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全封闭式防盗网未设消防逃生救援窗口;疏散楼梯的疏散门上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内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等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医院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二至四楼全部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11000元的处罚。
目前,该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
■通讯员 朱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