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天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茶陵县创信国际小区第三期(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此前,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员对株洲市天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茶陵县创信国际小区第三期(高层民用建筑)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过大队调查取证和处罚告知等程序,依法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通讯员 曾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