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监督检查时,依法对石峰区人人家超市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整改。
消防监督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鉴于该单位主动消除并积极配合整改、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给予石峰区人人家超市责令停业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同时,监督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火灾隐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提出对应的整改措施。
单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全力配合大队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早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通讯员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