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下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人员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拘留,记入信用记录,限制出境等规定。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惩处措施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人员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称,除了依照刑法等法律对电诈分子依法惩处外,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完善了其他相关惩处措施。
一是在刑法规定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规定了专门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拘留。二是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规定了有关惩戒措施。三是规定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四是规定限制出境措施,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且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活动嫌疑的,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限制出境。五是对从事各类涉诈黑灰产活动进行处罚,包括: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非法生产、销售GOIP等涉诈设备的,提供有关涉诈支持、帮助活动的,都规定了罚款和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电信企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等要承担风险防控责任
王爱立指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离不开金融、通信、互联网等业务,他们利用这些技术和服务实施骗术、转移资金等,钻行业管理漏洞,采取各种包装手法逃避打击。因此,加强对这些行业领域的治理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关键和重点,也是难点。
一是在总则中规定,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特别是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在反诈工作中要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这是总的要求。二是加强对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管理,从源头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包括:进一步明确和提出实名制要求,特别是为保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账号在使用环节的“实人实操”,规定可以重新实名核验,并根据风险情况采取相应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对办理电话卡、金融账户的数量进行合理限制,有针对性地完善物联网卡销售、使用监测制度等。三是规定了企业对各类涉诈信息、活动的监测处置责任。比如,银行要履行反洗钱、反诈职责,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对涉诈异常银行卡、可疑交易等进行监测处置;电信企业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改号电话、GOIP等非法设备等进行监测处置;互联网企业要对涉诈互联网账号、App、网络黑灰产进行监测处置,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防范其相关业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四是对App、域名解析、域名跳转等网络资源规范管理,强化各行业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黑样本数据信息共享。同时,规定了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责任。
■综合新华社、中新网、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