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韶山一企业因占用安全出口被罚
近日,韶山市舞龙无纺布制品厂一处安全出口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韶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500元整。大队防火监督员对位于湘潭市韶山市银田镇银河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内的韶山市舞龙无纺布制品厂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楼一处安全出口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
6月30日,大队防火监督员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教育和告知。该场所负责人表示立即落实整改,并将引以为戒,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场所内消防安全。
■通讯员 朱亚军 周芊钰
郴州汝城一家具生活馆被罚1.3万元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掌上明珠家具生活馆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被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罚款1.3万元。
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掌上明珠家具生活馆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地下室、第三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二楼自然排烟开窗面积不足,三层排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等消防安全隐患,属于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掌上明珠家具生活馆罚款1.3万元。
该单位负责人深刻认识到其家具生活馆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当即表态会积极落实隐患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通讯员 范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