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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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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校外违规培训,先停职再查处
本月起全省启动专项治理,重点包括9类违规行为 治理情况纳入市州考核指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黄京

  突出治理九大校外违规培训行为

  根据通知,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包括公办学校编制外聘用教职工和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均被纳入专项治理范围。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也全部纳入其中。

  本次治理重点包括: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等9个方面(扫码了解更多详情)。

  根据通知,专项治理将从今年5月持续到2023年3月,要求各地根据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暗访督查、专项督导、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并通报查处结果,及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现象。同时要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举一反三、对症施策,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调查核实之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精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包括:

  一经查实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两年的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经处理或处分后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对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中小学校(学校及负责人主动发现和处理的案例不计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取消所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的资格。

  治理情况纳入市州“真抓实干”考核指标

  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把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纳入“真抓实干”激励事项的考核指标和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评价指标。对有投诉举报但零查处的地方,将在考核评价中视情况予以扣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对中小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纳入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学校负责人尤其是校长要认真履职,加强对本校教师的教育监督。发现本校教师存在从事校外违规培训苗头的,要及时提醒和制止;发现违规线索的,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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