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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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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养狗又吵又熏
邻居忍无可忍起诉
法院: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

  三湘都市报2月27日讯  “阳台上每天都有狗的排泄物,根本不敢开窗户,就算关了窗,味道也熏得想吐……”陈娟说。她家住郴州市某小区,楼上邻居在2020年初领养了一条斗牛犬,她的生活开始受到影响。多次找到物业投诉,但一直没有结果,她一怒之下把邻居李华起诉到法院。近日,郴州中院二审宣判该案,驳回了陈娟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李华看管好自己的狗,减少对邻居的影响。

  陈娟介绍,她家和楼上邻居家里都安装了外凸防盗网,楼上李华在防盗网上种植盆栽,还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浇灌。养狗以后,他们把狗窝放在了防盗网上,狗狗经常在防盗网上玩耍,还排泄,而李华家就用水清理防盗网,水和排泄物全到了楼下自己家里。她不止一次找到李华协商,找物业投诉,但是情况照旧。她一怒之下,把李华起诉到郴州市苏仙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华拆除防盗网上的狗窝,禁止从阳台防盗网冲洗狗的排泄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经现场勘察,李华饲养的狗在内阳台中,并未在防盗网上活动,也没有在阳台防盗网上搭建狗窝。因此,陈娟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饲养宠物是公民的个人自由,应当得到法律的基本保障。但是,李华作为饲养人应当看管、照顾好自己的狗,妥善并及时清理狗的排泄物,尽量减少对周围邻居的影响,努力构建和睦的邻里关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程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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