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号牌交通违法从记12分下降到记9分,开车打手机从记2分增加到记3分,车上没放年检标志、没带驾驶证等轻微交通违法将不记分……
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对多项交通违法的记分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多项记分项目(扫二维码看更多详情)。
新规引发驾驶员热议,2月23日,记者梳理新的记分规则中与现行规则的不同,提醒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出行。■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虢灿
多项记分修改,增加一次性记9分项目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同年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附件形式明确了记分行为和记分分值。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记分制度的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促进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修改后增加了一次性记9分的项目,删除了一次性记2分的项目。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新的记分管理办法继续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持记12分。
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准驾不符车辆,从记12分降为9分;驾驶未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机动车记分从12分调整为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机动车违法记分降幅最大,从原来的记12分降为3分;驾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从原本记3分调整为记1分。
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提高,开车打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从记2分升为记3分;遇道路拥堵缓行时加塞、占用对面车道等违法记3分;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从记6分增加到9分等。
一些轻微交通违法不记分,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
此外,新增了部分记分项目,卖驾驶证分数牟利记1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记12分。
记分未满12分可通过学法减分“回血”
记分管理办法增加了“学法减分”的规定,驾驶员可通过这一方法“回血”。记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9月,湖南全省“学法减分”系统全部上线运行。
驾驶证记分不满12分的驾驶员,符合条件且申请后,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只能从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减免6分,但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记分管理办法还对满分学习作了详细规定,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交警部门将扣留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驾驶员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如果驾驶员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学习时间增加七天。一次记满12分,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