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前,得先认定是否为低收入家庭,那这个认定有何标准?2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去年年底印发的《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简称《办法》),具体明确了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的条件和程序。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
“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须满足这些条件
《办法》明确,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其中,前两类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是依据省民政厅出台的相关办法来确定。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根据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以城市825元/月、农村6500元/年为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地区,应当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确定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确定的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在核算评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经济状况时,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按规定扣减了家庭收入的困难家庭视为支出型困难家庭。
《办法》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及程序,申请家庭可由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低保边缘家庭”特殊困难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办法》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家庭的救助帮扶,按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适当比例确定。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经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单人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