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仁佰乐汇娱乐有限公司因“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处罚3万元。
安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安仁佰乐汇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该娱乐场所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程序及时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做好员工防火和疏散逃生培训,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通讯员 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