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渌口大队对渌口镇老渌口饭铺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前期,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渌口镇一家饭店二楼餐厅通往三楼餐厅的疏散楼梯为木质材料,其耐火等级达不到防火性能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如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可能会造成严重火灾事故,大队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在实施临时查封过程中,执法监督员向饭店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实施临时查封的理由和依据,并要求饭店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抓紧时间整改火灾隐患,隐患整改结束后要经大队复查合格方能投入营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辖区各类场所的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通讯员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