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视点
 
标题导航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高院建章立制严防“纸面服刑”

  三湘都市报10月26日讯 今天,湖南高院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印发实施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情况。该《意见》旨在通过积极建章立制,不断推进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严防“纸面服刑”现象发生。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实质审理,不得简单依据罪犯计分考核情况和表扬数决定是否减刑、假释。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客观、公正地对罪犯进行考核,如实反映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请减刑、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假释。    《意见》还明确了不同情形下减刑案件裁判尺度,要求对因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3类社会危害性高的犯罪判处刑罚的罪犯在减刑时从严把关,要求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11种罪犯一般情况下不得裁定假释。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