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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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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荡绳索撞掉小女孩多颗牙
父母被起诉,法院判担责七成赔1.2万多元

  本报10月8日讯 公园玩荡绳索正开心,不慎撞倒排在后面的10岁小女孩,小女孩满脸鲜血,几颗牙被撞掉。16岁少年小轩没想到,因为这一撞,他被小女孩及父母起诉到了法院,索赔9万多元。

  今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衡阳中院二审宣判该案。法院判决小轩承担七成责任,赔偿1.2万多元。

  2018年2月的一天,10岁的小瑶由爸爸带着,在衡阳市一家公园的游乐区玩耍。游乐区有个荡绳索的项目,站在高台上荡绳索,玩的人比较多,需要排队。小瑶爸爸叮嘱她几句之后,留下小瑶自己排队等待玩耍。

  16岁的小轩正与几个同伴一起玩,从高台上抓起绳索荡得飞快,而在他回荡过程中,控制不住方向,撞上了正在后面排队等待的小瑶。小瑶被撞下高台,磕到了牙,嘴唇一片血糊糊的。

  小瑶被送到了医院,小轩的家人赶到,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用。医院诊断小瑶多颗牙齿脱落或缺损,后续牙齿损伤修复医疗费用高昂。小瑶的父母找到小轩父母索赔,双方难以达成一致,这一拖就是3年。今年1月,小瑶父母把小轩起诉到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索赔9万多元。

  对于索赔的金额,小瑶一方称,除了医疗费、护理费用外,最多的是8万多元的后续治疗费用。后续治疗包括了18岁以前每年更换义齿、成年后种植牙、修复牙齿以及植牙后护理的费用。

  小轩的父亲认为,他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起诉索赔的部分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官综合证据判断,小轩父亲未对小轩玩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游乐项目进行必要监管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小瑶的监护人在事发时不在事故现场,也存在一定过错,认定事故责任比例由小轩一方承担70%,小瑶一方承担30%。

  法院认定损失后判小轩父亲赔偿小瑶1.2万多元。

  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上诉到衡阳中院。衡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虢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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