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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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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手督查电动车管理乱象
问题:“越权”上牌并强卖保险,说拖走就拖走 督查组建议:深入调研,完善管理办法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国居民重要的交通工具。目前全国多地已推行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登记工作以方便管理。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和第十三督查组分别明察暗访了九江市濂溪区、湖口县等多个公安机关,以及重庆市丰文街道等地,发现问题不少。

  【案例一】

  险企“越权”上牌并强卖商业险

  暗访地:江西九江

  9月2日,在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外,一处临建房屋外立面公开张贴着“电动车上牌处”“电动车保险处”的字样,在张贴的办理流程中,明确写着“登记上牌时,车辆所有人需自费购买保险”。经多次暗访,临建房内仅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并未发现民警在场。

  “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先买商业保险,一年100元,三年240元,以后还需要继续买。”该业务员明确表示,包括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业务申请表单、身份证、车辆合格证等都交给她,由她完成上牌工作。不仅如此,保险公司业务员还能自由登录当地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系统和查询车主相关信息。

  一名前来询问上牌事项的群众告诉督查组工作人员:“虽然购买商业险能保障人身财产的安全,但上牌就强制购买保险总感觉有些不合理,‘不买不给上牌’像是套路。”

  督查组工作人员查阅了该车管所的电子登记系统和原始登记档案,随机抽取了部分电动自行车信息,与原始登记档案逐一比对发现,每个档案里都附带有商业保险单。

  【整改】

  “变相”增加群众负担

  全面整改

  督查组表示,这种将群众可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作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前置条件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擅自增设许可条件和材料的规定,损害了政府法治形象和执法权威,增加了群众负担。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立即约谈了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和湖口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九江市公安局和湖口县公安局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案例二】

  说拖走就拖走,罚款说涨就涨

  暗访地:重庆

  “我出小区门看到路边有人拖电动车,发现其中一辆居然是我的。”重庆市民黄女士家住沙坪坝区学府悦园小区,9月1日清晨出门买菜时正撞上自己的车被拖走。拖车的城管执法人员说,这么做是因为她没有把车停在划定道路范围内。

  黄女士交了100元罚款,“去交钱的时候碰到好几个车主,都是因为违停被处罚。”黄女士颇感不平:“一辆电瓶车才多少钱?违停一次竟然就罚100元!”更令她气恼的是,拖走了车不给任何通知。“如果不是碰到,我肯定以为车是被偷走了。”

  记者了解到,黄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由于没有得到通知,很多车主并不知道自己的车到底去了哪儿,有些人甚至是打110报警后才知道车被城管人员拉走了。

  据了解,100元的罚款金额是从今年开始执行的。7月中旬,丰文街道规定,电动车违停罚款金额从50元调整为100元。督查组认为,罚款金额的设置、上调均未履行公示等程序。

  【整改】

  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

  督查组表示,该方式以罚代管倾向明显,缺乏批评教育等柔性执法。解决电动车乱停放问题,关键还是要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平衡交通秩序与百姓停车方便的诉求。即便涨价也要公开听取意见,充分论证。

  督查组建议,应进一步研究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还应适当改善硬件设施,加快推行电子缴款方式,合理设置银行网点,依法增加停车位。

  电动车使用和停放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须加强管理、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

  目前,虽然多地出台了相关管理要求,但仍缺乏统一规范,一些地方执法粗暴、管理混乱,不时成为网络热议话题。督查组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深入调研全国电动车使用问题,研究完善行驶和停放等相关管理办法,推动电动车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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