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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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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范房屋交易信息发布
卖房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

    本报1月15日讯  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房屋交易信息应当包含房源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图片等内容,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方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

    谁发布谁负责

    据悉,《通知》从如何加强市场主体管理、如何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如何落实网络信息平台主体责任以及如何强化联合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四大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房源发布网络信息平台及其从业人员房屋交易信息发布行为。

    《通知》明确,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当事人应当对发布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网络信息平台

    要增加房源核验通道

    同时,房屋交易信息应当包含房源地址、面积、价格、用途、图片等内容,要符合依法可售(可租)、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真实在售(在租)和真实图片的要求,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实际或委托事项不符,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信息。不得采用“标题党”、关联炒作等方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同套出售或出租的房源仅可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

    《通知》指出,网络信息平台要新增房源核验通道功能,设置房源发布风险提示,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链接,畅通对虚假房源举报受理途径。建立和完善房屋交易信息投诉举报机制和违规经纪处理机制,对虚假信息及违规发布信息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及时处理,保证房屋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积极配合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房源发布实名制管理,确保信息发布人员及所属公司与实际相符。

    据悉,《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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