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进入倒计时,一批民生新规让这个冬天增添了阵阵暖意。事关你的切身利益,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促销新规让消费者远离套路
一件衣服原价500元,15元定金可抵30元,前4000名客户定金可以翻3倍,“双11”当天满400元减50,0点前下单还能领取50元红包……
近年来,各类花式促销规则让“买买买”变得愈加“烧脑”。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
促销先提价再打折?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促销规则太复杂难懂误导消费者?暂行规定要求,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奖励条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作为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条例在奖励提名、学术诚信等方面作出重要改变,有望对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产生积极影响。
条例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提名者应当严格按照提名办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针对个别科研人员、机构有违反伦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等“前科”,隔几年避过风头后又参评科技奖励的情况,条例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即对上述个人或组织“一票否决”。
“奇葩证明”的烦恼将成历史
为了一趟出境游,得跑几个部门“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部门动动嘴,群众跑断腿”的状况,正在成为历史。根据国办最近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简单说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用信用代替证明的新型办事方式。你去行政机关办事,只要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办理。但如果申请人承诺不实,行政机关就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指导意见,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将优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如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