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被罚款12万元。(详见10月17日本报A06版报道)
几面镜子一铺,居然就成了宣传中的“斥巨资打造”、“为国内首创”的“天空之镜”,严重的名实不符使得该项目两次登上热搜,被骗的游客更是一肚子气,愤怒地称之为“照骗”。
此次虽说以罚款为该事件画上句号,但也由此看到,类似情况不少。就拿“天空之镜”来说,除郴州这个之外,国内还有好几个实景与照片不符的类似景点,如重庆巴南的“天空之镜”、郑州某游乐场的“天空之镜”、青岛崂山书院的“天空之镜”……这些景点,无一例外都是用镜子简单地搭个舞台,再进行虚假宣传,以骗取游客前往。然而在这背后,却藏着景区一本不小的生意经:“天空之镜”是营销噱头,吸引顾客买票进入景区才是真正目的,打造一个“天空之镜”的成本只需要几万元或十几万元,但带来的门票收入每天却可达数十万元。正因为有利可图且易于操作,故而多地竞相上马打造所谓的“天空之镜”。
这固然是景区急功近利的思维导致了口碑和营销“翻车”,但我们还要看到背后的深层原因,即差异化发展已经成为国内旅游景区需要真正重视的问题。今时不同往日,旅游业在这些年的发展中,随着信息的快速传播和旅游活动的普及化,各地在旅游项目开发中纷纷绞尽脑汁争夺客源,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开发往往陷入简单的“复制粘贴”模式,每当网络平台上出现一个“网红景点”,立马就会被多个景区照抄“作业”,同时又因为景区图省事、赚快钱的心理,使得这种照抄简单粗糙,甚至埋下安全隐患。譬如另一网红景点“玻璃栈桥”,据业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国内近3万家景区,仅玻璃桥(栈道)就造了2300多座,相当于每10个景区就有一座。如此严重的同质化,实际上让游客迅速产生审美疲劳,更让人担忧的是安全问题,仅去年和今年,就发生多起玻璃栈桥安全事故。
低劣和危险的网红旅游项目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创新乏力,一方面则是监管不足。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放开,旅游经济出现“报复性增长”,然而多数景区缺乏创新能力,没有新的产品和项目增加吸引力,那么就会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因此一旦某地有网红项目出现并取得良好市场反响后,景区间的模仿抄袭就成了常态;另外,新兴项目作为新生事物,没有监管经验,相对更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只有问题发生后才进行事后监督,也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
景区想要吸引游客,就必须要让自己的产品与游客的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在盈利之外对当地的历史文化传承、环境生态保护、因地制宜地创新项目发展等各方面都要有思考和谋略,才能在旅游市场这片“红海”中突围,走出自己的差异化发展之路。尤其是如今信息发达,景点好坏,无论是赞是弹,瞬间便可广为人知,如果真正是有创新的项目,自然会迅速建立起良好口碑,游客纷至沓来,否则,就会像粗制滥造却夸大宣传的“天空之镜”一样,口碑碎了一地。
■本报评论员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