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 为使新生儿家属有更充足的时间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更好地保障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权益,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我省相关部门对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作出新部署,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从出生28天延长至90天。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据悉,以往政策规定,新生儿需在出生后28天之内参保缴费,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根据部分新生儿家属反映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期限较短的实际情况,此次,医保部门适当延长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将有助于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新生儿家属应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在90天内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需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黄浔 邓圣明
实习生 龙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