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 近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湖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到2030年,力争全省所有县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
据《方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
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方案》要求县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同时,还将重点评估幼儿园办园条件是否合格、班额是否达标、教师是否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是否落实、有无“小学化”倾向等。
此外,除了对幼儿园进行评估外,政府保障情况也列入评估范围。《方案》强调,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城区逐步实现每个街道至少办有1所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记者 杨斯涵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