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半小时,通过考试后能减去1分驾驶证记分,每个记分周期最多可以减6分,我省“学法减分”9月20日正式上线了。20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即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全省“学法减分”系统全部上线运行,正式开通“学法减分”业务功能服务。(扫报眉二维码,教你怎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学法减分”目前仅限网上学习考试
记者了解到,依据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规定,驾驶人可以通过网上学习和考试、现场学习和考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等三种方式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目前,我省推出的“学法减分”是网上学习和考试方式,另外两种方式需待“学法减分”系统运行应用稳定及相关条件成熟后,再统一部署推出。
此次全省“学法减分”系统上线前,已前期在株洲、湘潭成功试点。全省其他市州交警支队“学法减分”工作快速推进,“学法减分”系统陆续上线试运行,截至9月18日,全省申请学习人数达11167人次,成功减分人数达2744人,合计减分6175分。
全省“学法减分”系统为部局统一版学习考试平台,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登录“交管12123”APP使用“学法减分”业务服务功能。
所减分数须是已记到驾驶证上分数
湘潭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交通违法处罚中心主任周剑彬介绍,“学法减分”的网上学习和考试分为申请、学习、考试三个步骤。每完成一次全过程,符合条件的减一分。周剑彬特别提醒,所减分数为已记到驾驶证上的分数,未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减分范畴。
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核查是否符合条件,申请结果24小时内通过APP消息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学习将有实人认证,可选择视频或文档学习,学习过程中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如连续三次人脸比对不通过,将终止学习。因此建议驾驶员在光线充足,信号较好的地方进行学习。
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题,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每题60秒作答时间,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等。
通过考试后,系统将全程核查,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减免6分,但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实习期、近期内酒驾等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民警介绍,根据规定,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驾驶人申请“学法减分”,将不予受理: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违法情况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邓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