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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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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补正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7月13日在《湖南日报》中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现双方就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联合发布本次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补正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载明的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立即向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等。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 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84501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442 号新湖南大厦2502B

    联系人:楼先生 13566766667 

    2020年9月15日

    公告资产清单

    债务人名称   本金(元)  利息(元) 利息计算截止日  担保情况  担保方式

    湖南鑫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441,987.78   -  2017/5/31

    保证人李海龙、周帆、湖南融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衡阳鑫龙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衡阳市融兴投资有限公司、陈昭武、陈小平、段明    保证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承继人等。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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