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下发《关于降低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2020年9月1日起,将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低为7%。经测算,省本级每个年度可为参保单位减负约3.36亿元。
《通知》要求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不因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而作调整,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黄浔 邓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