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2日讯 微信下单、网上支付、到指定地点取货,这是大家熟悉的“微商”经营模式,却被犯罪分子利用到了毒品交易上。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万某、戴某垚等9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万某、戴某垚等9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并处罚金。
2000年出生的万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8年,他在酒吧因为好奇接触毒品大麻,此后不仅自己吸食,还走上贩毒的道路,开通微信号专门用来与毒品交易的上下家联系交流。从上家购买大麻,再通过微信与买家谈好交易的数量和价格,收取毒资后,把藏匿毒品的定位及周边环境照片发给买家。买家自行前往提取毒品,他称这种方式为“丢包”。
2019年7月,万某主动联系小学同学戴某垚,邀请其帮忙“丢包”,好处就是免费提供毒品给其吸食。7月23日,万某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贩卖10克大麻给张某、贩卖5克大麻给李某。谨慎的万某借用小超市、烟酒店的收款二维码,要2人扫码支付毒资。戴某垚将毒品分别藏匿后,将位置定位、照片发给万某。万某再转发给张某、李某,他们分别到指定地方取“货”。
接到相关线索,2019年8月6日至9日,警方先后将万某、戴某垚、佘某、戴某杰以及其他吸贩毒人员抓获。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肖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