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市场推广,不少APP利用各类优惠措施和“薅羊毛”规则吸引用户。可等到消费者掏了钱、办了会员,则面临规则说改就改,优惠说没就没的情况。律师指出,一些APP打着“创新”“升级”的幌子,单方面随意更改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终究要建立在遵循法律和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的基础上。(7月9日 工人日报)
精品课贬值为廉价的“口水课”、终身VIP变成普通用户、购物抵扣金的打折幅度缩水、强制游戏玩家领取卡牌、VIP条款之外增设“VVIP”条款……诸如此类的APP规则“变脸”层出不穷。办会员、充值前“甜言蜜语”,给出诸多优惠诱惑,拼命吸引用户,等到用户办好会员、充值APP之后,立马“变脸”,把用户当成“韭菜”来收割——目前这种情况已经成了不少人的吐槽焦点。
APP的这种操作无疑带有诱惑与欺骗性质,从商业伦理角度来说是不妥的,不尊重用户,出尔反尔;从法律角度来说也是违背契约精神的,擅自更改规则,侵犯用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4条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
显然这些APP平台没有将法律规定当作一回事。为什么呢?因为一来用户们因此损失的钱财数额并不大,有的几十元,多的也就几百元,很多人不会选择维权,顶多发发牢骚或是卸载APP了事;二来APP侵犯用户权益后所需背负的法律后果太轻,违法违规成本太低。
商家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裁判,啥好处都占尽。这将消费者置于何地?对于这种公然违规的商业行为,作为消费者除了吐槽之外,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该“翻脸”就得“翻脸”。只有消费者抱成团维权,进行集体诉讼赔偿,这些APP才会有所忌惮。另外,除了平台监管要进一步到位,还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同时加大对这一行为的惩处力度,只有违法成本上去了,违法违规者才会真正老实。
■本报评论员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