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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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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后为转嫁损失诈骗他人
法官:维权应当通过合法途径

    本报6月29日讯  周某托人购买20多吨货,收货时才发现上当受骗,为了转嫁损失,他把这批货挂到网上出售。今日,岳阳临湘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8年5月,周某请崔某(另案处理)帮忙从佛山购买了20多吨旧PE膜,支付货款后旧PE膜被运到了位于河南的指定地点。周某检查发现,方形旧PE膜中包裹着大量的垃圾。向派出所报案未能挽回损失的情况下,周某与崔某两人决定,将含有大量垃圾的旧PE膜出售,转嫁损失。

    崔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了出售旧PE膜的供货信息,虚构旧PE膜的杂质、水等无用成分占比合格情况。被害人郭某看到崔某发布的信息后,由股东闵某前去河南验货。闵某验货只查看了旧PE膜的外层材料,双方谈好购买事宜后,郭某转账支付11.1万元货款,周某联系货车将24吨旧PE膜送往岳阳临湘。

    当闵某组织工人将旧PE膜堆拆开后,发现除表面可用的PE膜外,方形堆中间夹杂着垃圾,于是报警。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家属退赔经济损失1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周某系初犯,且认罪悔罪,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维权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来弥补自身的损失。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周美 龚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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