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0日讯 今天,湖南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湖南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将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17位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2021年至2023年过渡期内,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第15位代码为“2”)的考生认定为农村考生。同时,我省户籍改革制度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的考生仍认定为农村考生。■记者 黄京
专项计划
我省40个县(市)纳入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生源不足时(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除外),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招生院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负责实施。
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