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6日讯 没满18岁就网购工具在家做假币,被抓获后因未成年减轻处罚,岳阳小伙喻某不仅没有反省,还在几个月后“重操旧业”。这一次,年满18岁的他没那么幸运了。
今日,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通报了此案,以伪造货币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1年出生的喻某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学业,经常在网络上跟人聊天,在一个QQ群中得知了做假币的方法。
2019年7月,喻某从网上购买了人民币的电子模板、丝印板、纸张、油墨等工具,在家中伪造了一批2005版的20元人民币。同年7月5日,喻某拿着自己造出的假币去商店使用时被商店老板发现并报警,派出所民警将喻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20元面值的假币142张,总面额2840元。
因喻某当时尚未成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然而,喻某并没有因为处罚而打消造假币的念头,两个月后,他又陆续从网上购买了被没收的工具,在自己家中又伪造了一批2005版的50元人民币。他没发现,他的这些举动都被民警掌握。
2019年11月29日上午,民警在喻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缴获了用于制造假币的电脑、打印机、丝印板、纸张、油墨等工具,以及50元面值的假币111张、20元面值假币1张,总面额5570元。而喻某造假币花费的成本就达几千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艾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