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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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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外情,买房买车转账打钱花费近百万,最终还是分手了
妻子起诉“第三者”还钱,追回近40万

    双方当事人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通讯员 供图

    丈夫婚内出轨,跟“第三者”分分合合,买车买房转账打钱,前前后后花了近百万最终还是分手了。情感纠葛的闹剧落幕,妻子起诉“第三者”及丈夫,索要丈夫赠与的财物。

    近日,常德中院二审宣判该案,判决“第三者”返还不当得利近40万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思缘

    【纠葛】  一段分分合合的婚外恋

    常德曹女士与丈夫江先生结婚多年,一直是外人眼中的模范夫妻,直到年轻漂亮的小陈出现。 

    2007年,20岁的小陈被招聘到江先生公司,年龄差距20多岁的两人成为情人。江先生出手大方,瞒着妻子给小陈买房,多次转款。纸包不住火,2013年,曹女士无意中知晓,她找到小陈摊牌。随后小陈与江先生分手,当年年底,小陈与他人结婚。

    在小陈与江先生结束关系时,两人对此前江先生赠与的财产做了了断,江先生给小陈转账20万,小陈把江先生给自己买的房子转到对方名下。

    原本以为恢复了平静生活,没想到小陈结婚半年后离婚,旧情复燃。两年多后,两人再次分手。小陈与前夫复婚,还生了孩子。后知后觉的曹女士很久后才得知,两年多里,丈夫多次打款给小陈,买车、买首饰等。

    【诉讼】  妻子起诉丈夫和“第三者” 

    曹女士把丈夫和小陈起诉到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小陈返还丈夫前后赠与的近百万财物,其中包括了买房、买车的钱。

    庭审时,小陈辩称,第一次与江先生交往的几年间,不清楚江先生婚姻情况,不是不正当关系。并且江先生夫妇财产独立,双方各自名下都有多套房子,江先生有独立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不应当认为给曹女士造成了损失。

    而此时,一心回归家庭的江先生则称,他和小陈断断续续长达11年的恋人关系,小陈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婚姻状况。他送东西、打钱给小陈时,并没有想着追回,所以没有保留相关证据。

    【判决】  法院判返还近4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女士和江先生婚姻受法律保护,江先生未经妻子同意,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陈,其行为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违背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曹女士的财产权益。

    江先生与小陈第一次分手时,双方对以往经济往来作了一个协议了断,小陈把名下房屋低价转让给江先生,并且此前转账金额均有合理说明,2013年之前的经济往来全部结清。此时,曹女士对这一行为也是知情,案件审理时,曹女士要求小陈返还第一次分手前的财产已超过诉讼时效。

    江先生第二次与小陈交往时,曹女士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江先生为小陈买车,但有充足证据证明在此期间转账22笔,39.95万元。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江先生向小陈赠与的财产,是他与妻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未进行分割。江先生未经其妻子同意,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夫妻共有财产擅自赠与小陈,严重损害曹女士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本案中,江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陈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赠与款项,违背公序良俗。小陈无正当理由,取得他人合法财产,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据此,常德中院二审判决小陈返还曹女士不当得利款3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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