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告知
致:米得志先生
身份证号:4305251994****4551
手机号码:1881870****
你向湖南腾锦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108个学生预支1100元工资的凭据,以此取得了我公司信任,导致我公司将学生工资23万余元支付给你。你收取款项后不再接听电话和发放学生工资,经我公司事后查明,你并没有预支给108个学生1100元的工资。因此,你采取欺骗手段占有的学生工资和相关利润缺乏法律依据,你应该予以迅速退还。据此,本公司已委托律师向你及家人发放律师函并郑重告知:望你在3月27日前立即退还我公司所支付款项;逾期、我公司在催告两次之后,如你拒不退还,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依法控告或提起诉讼,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将依法处判你。望你慎重考虑,以免诉累。
特此通告
湖南腾锦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