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19)湘0104执恢5524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被执行人银立辉名下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猴子石大桥西头北侧阳光壹佰新城3-9栋1505号房屋,权证号为0057852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与该房屋编号为:长国用(2010)第056242号国土证和编号:20170210076的他项权证一并登报公告作废。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