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3日讯 日前,省人社厅、 省总工会、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部署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指导企业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要引导广大职工理解当前企业面临的困难,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与企业携手共渡难关。对发现的劳动关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报告。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刘玮 谢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