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和物权权益转让安排,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和物权权益,依法转让给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7楼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196839
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6184(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517321818
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及垫付费用,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保证人的共同义务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承继人等。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义务。
注: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贷款本息余额截至2019年10月31日,垫付费用截至2019年10月31日,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广东明隆丰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公告资产清单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担保人 本金 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 垫付费用
1 韶山市茶厂(债权) / 1,699,940.27 10,339,868.42 0.00
2 韶山市茶厂(物权权益) / 3,805,059.73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