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要闻

第A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进入华声在线 | 湖南在线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20年01月09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强制腾房有了“电子封条”
取代纸制封条,遭破坏可自动报警存证

    1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家园某房屋门口,芙蓉区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记者 杨昱 摄

    本报1月8日讯  “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今日,在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家园某房屋门口,因屋主拖欠银行贷款而被芙蓉区法院强制腾房。与以往不同的是,查封房屋的不再是纸制的封条,取而代之的是一台电子查封器。了解查封原因,只需扫下二维码便一目了然。

    据悉,这是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率先在全国使用电子查封系统。

    1月8日10时许,记者跟随芙蓉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涉案房屋处,对曹女士家强制腾房。执行人员多次敲门,房屋仍没有动静。当开锁师傅正欲拆锁进屋时,房门打开了。

    因曹女士一直拖欠银行24万余元未还,法院在一个月前向其下达腾房公告。

    经过沟通,曹女士一家最终同意搬离。很快,法院执法人员在其房门处装上了电子查封器,这是芙蓉区法院在全国首次使用电子封条。

    记者看到,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写有“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警示内容。不同于纸质封条贴在门上,它是固定在门框上的,连带门把手一同包裹在内,要想打开房门,必须先拆除该设备。

    “以前使用纸质封条,很容易脱落或是被人为损毁,要追究法律责任也很困难。”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谢丹告诉记者,用上电子封条以后,一旦有人故意破坏,系统会语音提示,拍摄装置也会瞬间启动抓拍,将破坏者的照片及时发送给执行法官,而这些照片将会成为有力证据,便于法院及时抓获破坏者。 “执行案结案后,设备还可以反复使用。”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钟建林 谭明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要闻
   第A3版:要闻
   第A4版:视点
   第A5版:民生
   第A6版:民生
   第A7版:城事
   第A8版:纵览
探索优质高职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
长沙校外培训机构
治理寒假“不休假”
法院强制腾房有了“电子封条”
等了9年的房产证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