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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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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查获新年第一起酒驾
他喝“跨年酒”违停被查 提醒:年终聚会多,切莫酒后开车

    本报1月1日讯 今天是2020年的第一天,大家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长沙驾驶员程某却因为他“独特”的新年庆祝方式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喝“跨年酒”后开车并违停,成为了长沙新年查获的第一名醉酒司机。

    今天早上7时许,一辆小型汽车在东风路上违停,占据了一条车道,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开福区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刘清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后,尝试联系车主,但此时车主程某正在酒吧内饮酒,未能接到交警的电话。

    20分钟后,刘清通过监控发现有人将车辆开走,但行驶状态明显不正常,“东风路沿线酒吧较多,我们怀疑驾驶员是通宵喝酒后开车,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缉,最终在德雅路的烈士公园北门处将车辆拦下。”

    驾驶员程某在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后发现,检测值达到了168毫克/100毫升,已经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我本来也是想跨年大家聚在一起,喝喝酒,开心开心,结果喝到了早上。想着大早上应该没有交警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下车后,程某一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处在意识不太受控制的状态中。在做完酒精检测,得知可能面临的处罚后,终于从迷糊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最终的结果以血液检测结果为准。”刘清表示,这是新年全市查处的第一起酒驾。程某血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属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000元罚款及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岁末年终,朋友聚会,走亲访友免不了喝几杯。提醒广大市民,请驾驶员切勿存侥幸心理,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节假日期间,全市交警也将会加大酒驾的整治力度。

    ■记者 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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