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2020年,湖南的消费者将收到新一轮发票抽奖活动派发的“红包雨”。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意识,规范发票开具行为,决定在全省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
三湘都市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活动全新升级,一张发票可参与三次开奖,不仅活动范围扩大,机会增加,大奖金额也提高了。其中一次开奖天天有,最高奖金100元;二次开奖月月摇,最高奖金5万元;三次开奖抽取10个年度大奖,每人奖金均为50万元。
■记者 潘显璇
每天2800个中奖名额
即时开奖
根据规则,消费者从所有行业(购买不动产除外)所取得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可以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对发票进行查验,发票查验结果相符即可进入一次开奖环节。
一次开奖每日的中奖名额为2800名,有4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00名,单个奖金100元;二等奖200名,单个奖金50元;三等奖500名,单个奖金20元;四等奖2000名,单个奖金10元。奖金以微信红包的方式即时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红字发票及其对应的蓝字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作废发票不能参与开奖。
实名制个人发票
才能参加二次开奖
参与一次开奖的消费者,在开奖结果页面可选择继续参与二次开奖,或者通过有奖发票系统主界面“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完善相关信息后再参与二次开奖。
二次开奖定期举办,具体时间为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奖前一个月内成功参与了一次开奖的发票均可参与二次开奖。中奖名额每期有611名,共有3个等次的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600名,单个奖金2000元。
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上不封顶。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二次开奖期间可多次中奖。尤其要注意的是,参与二次开奖,发票抬头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与消费者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因此开发票时不能填开为“个人”。
二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三次开奖
设10个50万“年度大奖”
成功参与了二次开奖的消费者,会自动参与三次开奖,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三次开奖每期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50万元。同样,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但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在三次开奖期间最多中奖一次。
三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