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湖南省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根据《意见》的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补偿。按照方案要求,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包括二医院、三医院)、省人民医院(含马王堆院区)等12家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已于12月25日零时起全面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
■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李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