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引导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
《意见》要求,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
要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
要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
要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强化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舆论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集聚强大动力。
■据新华社
解读
对于社会性流动怎么看、如何促进?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意见》的牵头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流动格局
记者:推进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这是聚焦解决当前社会性流动机会、渠道、空间等方面问题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目的性。
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释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保持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大局的长期稳定;有利于创造更多个人职业发展和价值实现的机会,增强个人通过努力奋斗改变命运的动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性流动实现历史性转变 仍存体制机制障碍
记者:我国社会性流动的现状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深化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深层次变革,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社会性流动实现从计划到市场、从单一到多元的历史性转变。主要表现在:
城乡流动有渠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释放出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城镇化推开、就业市场打开和社会管理松绑,逐步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让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可能,城乡间流动规模不断扩大。
技能提升有通道。国家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大幅提升,特别是高考制度的恢复,打开了劳动者通过个人奋斗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发展的关键窗口。
职业转换有路径。国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打破“统包统分”就业体制,实现了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单位更加多样,就业方式日益多元。
同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由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这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因此,稳妥促进劳动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研究、逐步破解。
延伸
《意见》首次构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体系框架
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意见》聚焦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户籍、单位等关键问题,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等三方面举措,畅通人员在不同区域、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流动渠道。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
《意见》聚焦技术技能人才和基层一线人员的发展,提出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奖励激励力度等三方面举措,引导劳动者爱岗敬业、努力奋斗,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鼓励劳动的良好氛围,让劳动力、人才在本职工作上能够得到认同,获得发展。
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意见》从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强化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等四个方面,促进贫困人口、失业人员、困难群体等实现社会上升,使更多人拥有社会性流动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