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与美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彼此核心关切,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据新华社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达成一致
市场和企业界反响热烈
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共同努力,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近日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对此,全球金融市场和企业界反响热烈,普遍认为这将有助于推动全球市场向好、贸易回暖、企业业绩回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对外释放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中美经贸合作,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在收敛,对中美两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都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