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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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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可获生活补贴

    本报12月11日讯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要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制度。

    按照实施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要在申请表中签署查验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意见指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也就是不低于950元/月;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即不低于475元/月。

    此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相关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尹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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