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
法院(2019)湘0102执1550号
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登记
在朴光日名下位于长沙市芙蓉
区建湘里1806号房屋、产权证
号为:00410018号的房屋所有
权证与该房屋编号为:长国用
(2004)第034207号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一并登报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