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
我省首次对湘江水质污染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湘江各河段水质呈现污染;首次在株洲市清水塘开展大气环境监测。
1980年
湘江污染综合防治的研究列入全国重大科研项目。
1981年
我省出台第一部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下达第一批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
1992年
环境保护工作首次纳入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1998年
长江发生特大洪水,我省实施“封山育林退田还湖”等生态治理工程。
2002年
2005年
我省启动实施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在花垣县实施“锰三角”污染整治。
实施《洞庭湖4350还湖工程规划》。
2006年
我省实施洞庭湖区造纸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关闭造纸企业234家。
2008年
省政府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13年
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
2016年
2016年
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生态强省发展目标。
2018年
我省印发《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